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公司通知要求,现就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发放标准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员工。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40%(不含40%)以内。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为公司本学年(2021-2022学年)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员工;
6.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
(二)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公司本学年(2021-2022学年)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员工;
6.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
(三)发放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每人每年2200元,二档每人每年3300元,三档每人每年4400元。
二、评审程序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均网上评审。各辅导员要组织召开专题班会,确保员工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评审程序,同时成立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委会成员和员工代表组成。
(二)符合条件的员工登录员工事务网上平台提出申请,填写信息并上传获奖证书、成绩单等材料,上传附件要求10MB以内。(2021级员工不用提供成绩单)
(三)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申请条件,综合各项指标要求,对提出申请的员工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在班级公示2天后由辅导员审批上报公司评审小组,并填写《班级评议会议记录表》(见附件),班级公示工作10月12号完成。
(四)公司评审小组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评议,对申请员工进行严格评审筛选,确定拟推荐名单,在公司公示5个工作日后网上报送员工处。
(五)员工处审核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由公司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员工需打印相应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困难员工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三)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应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相结合。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不低于3300元的国家助学金。
四、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实行三级公示制,保证评审推荐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
(二)此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班级要认真审核员工上报材料和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务必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确保奖助学金准确无误发放到员工手中, 因员工信息报送错误导致奖助学金未能按时无误发放的,由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四)奖助学金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禁止二次分配。班级辅导员以及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签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发放使用承诺书》(各班长来C4-207领取)务必本人签字,不得代签。员工承诺书每个班级所有获奖受助员工共同签订一张即可,辅导员承诺书由辅导员本人签字。
五、材料报送
请各班级务于2021年10月12日(周二)下午18:00前将以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报送C4-207团委办公室。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员工事务平台导出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
2.《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员工事务平台导出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
3.《班级评议会议记录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4.《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发放使用承诺书》员工版。
5.《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发放使用承诺书》教师版。
联系电话:5092871
bv1946韦德团委
2021年9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