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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1946韦德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41号)

发布日期:2022-04-10 浏览次数:

bv1946韦德文件

 

校政字〔2021〕41号

关于印发《bv1946韦德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社、中心,校办企业,校内服务机构:

为更好适应国家高考制度改革,有利于员工个性发展和特长的发挥,充分调动员工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公司修订了《bv1946韦德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bv1946韦德

2021年11月22日

bv1946韦德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

为有利于员工个性发展和才能、特长的发挥,充分调动员工专业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bv1946韦德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21〕40号),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一条    集团、公司分别成立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类)(以下统称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公司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务处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公司转专业管理办法,确定转专业工作日程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公司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专业负责人等组成,负责本公司员工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落实,内容包括制定各专业的接收计划、接收条件,确定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接受员工咨询与报名;组织转专业考核;发布成绩及拟接收员工名单;公示;课程学分认定等。

公司成立转专业监察小组。监察小组由主管员工工作的公司领导、公司团委负责人等组成,并应吸收本公司转专业年级员工参加。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本公司转专业工作,处理员工转专业有关申诉等。

第二章  转专业基本条件

第二条    员工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有两次集中转专业机会:第一学年春学期,员工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第三学年秋学期,员工可在公司范围内申请。

第三条    员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单独申请转专业:

(一)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校医院或公司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适于在原专业学习,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专业,但其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申请转入专业的最低录取成绩。

(二)休学复学后无所修专业的员工,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三)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员工申请转专业,公司予以优先考虑。应征入伍且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的退役复学员工转专业,原则上不受专业及接收计划限制。

(四)“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员工,允许单独申请转专业,可在文史类、经管类、理工类、医学类四个大类所包含的专业内互转,即员工原所学专业与申请转入专业须属于同一大类(专业所属大类见附表)。

(五)其他政策文件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集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员工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不允许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年级的员工;

(二)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三)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四)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五)经公司审核认为不适合或者国家有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各学科类或专业的转专业接收计划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学科类或专业员工人数的10%,公司可根据专业教学资源情况,确定接收计划。

第三章  转专业考核与录取规则

第七条    转专业录取使用的总评成绩由员工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公司选拔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员工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占转专业总评成绩的30%,公司选拔考核成绩占转专业总评成绩的70%。接收公司按申请转专业员工的最终总评成绩进行排序,依据接收计划,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第八条    转专业员工选拔考核由接收公司组织进行,选拔考核内容应注重对专业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的考察。形式可为笔试或面试。公司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制订转专业实施细则,明确选拔考核办法,对考核时间、内容、形式、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    公司转专业实施细则不得与公司有关文件相违背,须在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第四章  转专业工作程序

第十条    公司应在公司统一安排下做好转专业考核、录取工作。转专业考核的各个环节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把关。

(一)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办理程序:

1. 第一学年秋学期末,各公司将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统一向员工公布。

2. 第一学年春学期初,员工按照公司规定,依据各公司转专业实施细则,报名申请转专业。

3. 第一学年春学期初,申请转专业员工根据接收公司要求,参加接收公司组织的转专业选拔考核。

员工所在公司公布员工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接收公司公布员工转专业选拔考核成绩。员工成绩均须公示3日。

4. 第一学年春学期初,公司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员工并公示3日。公示内容应包括员工姓名、学号、原所学专业、拟转入专业和总评成绩。公司接收转专业员工的名额不得超过公布的接收计划数。

5. 第一学年春学期初,申请转专业的员工填写《bv1946韦德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类)申请表》,经所在公司签署意见后送交接收公司。接收公司签署意见后将拟同意接收员工名单及其申请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员工情况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公司审批。

6. 教务处公布公司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员工名单,员工办理转专业手续。教务处在教务系统和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相关学籍异动处理。

(二)公司内申请转专业办理程序:

1. 第三学年秋学期初,公司将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后,在公司内公布执行。

2. 第三学年秋学期初,公司公布申请转专业员工的总评成绩。

3. 第三学年秋学期初,申请转专业的员工填写《bv1946韦德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类)申请表》,并交所在公司。

4. 第三学年秋学期初,公司根据本公司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确定拟转专业员工名单并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转专业员工名单及其申请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员工情况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公司审批。

5. 教务处公布经公司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员工名单,员工办理转专业手续。教务处在教务系统和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相关学籍异动处理。

第十一条    转专业手续办理过程中,申请转专业的员工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和其他一切活动。

第十二条    转专业员工名单一经批准并正式公布后,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再申请转回原专业。

第十三条    转专业员工的学籍管理

(一)转专业的员工应当修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方能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二)员工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与学分的认定,按《bv1946韦德本科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实施细则》执行。

(三)转专业后,员工按转入专业、年级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十四条    公司应对转专业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转专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生转专业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bv1946韦德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